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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0702物理学
制定单位: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授予学位类别层次:
理学硕士学术学位
学位授予标准版本号:
2025版
适用学生类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一部分 学科简介
学科内涵
物理学是一门基础学科,在研究过程中形成了大众所熟知的一些基本概念,如力、热、电、磁、光、时间、空间、能量、原子、基本粒子及物质结构等;建立了经典物理学及相对论、量子力学等基本理论;发展了测量时间、空间、能量等物理量的实验手段和精密测量方法。这些不仅构成了物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论,而且也成为其他学科,如天文学、化学、材料科学、医学等学科发展的重要研究手段。物理学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形成交叉学科,如化学物理、生物物理、材料物理、天体物理等。
物理学也是各种技术学科和工程学科的共同基础和理论支撑。在近代物理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了许多新的技术学科,如核能与其他能源技术、半导体电子技术、信息科学与通信技术等,有力地促进了生产技术的变革。人类历史上的四次产业革命和工业革命,都是以对物理学基本规律的认识突破为先导。进入新世纪后,孕育着新的工业革命的量子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均与物理学密切相关。
学科基本情况
湘潭大学物理学科于1977年招收首批物理专业本科生,1993年获凝聚态物理硕士学位授权点,1997年和2003年分别获得理论物理和原子与分子物理硕士点,2003年获凝聚态物理博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9年获物理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凝聚态物理分别于2001、2006相继成为 “十五”和“十一五”湖南省重点学科,2017年12月获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物理学于2011年获批“十二五”湖南省重点学科,201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2018年获批湖南省“双一流培育学科”。
学科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及完备的教学、科研和对外合作平台。师资队伍中有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二十余人,拥有国家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拥有湖南省重点学科、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湖南省创新研究群体、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学科与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与美国密苏里大学等建立有本科与研究生联合办学项目。
学科面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基础学科提出的要求和机遇,着力打造先进教学与科研创新团队,探索和完善素质教育与创新能力培养体系。强调基础研究与技术应用研究的结合,形成了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计算物理、光学与光电科学技术四个主要研究方向,并在低维凝聚态物理、微纳能源材料与器件、非线性物理、恒星与星际介质物理、微纳光电及系统集成等研究领域形成了优势和特色。
第二部分 研究生培养过程要求
结合本学科培养方案,物理学硕士研究生需通过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要求;通过中期考核、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学位论文必要环节。具体培养过程要求见《物理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
第三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基本素质
学术素养:具有热爱祖国、执着敬业、勇于创新、敢攀高峰的开拓进取精神;崇尚科学,对学术研究特别是对物理学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一定的学术潜力;掌握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研究伦理等方面的知识;在科研选题、研究方法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受到系统训练,具有独立从事物理学及相关领域或跨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开展相关领域实际工作能力。
学术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维护科学诚信;恪守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自觉维护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学术贡献,严禁以任何方式视、淡化、曲解乃至剽窃他人成果;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不弄虚作假,抵制学术腐败;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
二、基本知识
通过在物理学相关领域的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使学生达到既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有较宽的知识面,较系统地掌握本物理学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应用的专门知识,了解本研究领域以及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学位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应用背景。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进行外文文献阅读和写作。应具备开展科学研究,承担教学任务或从事相关领域应用型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对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前沿动态把握比较准确,能够进行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及科学研究等,能有效地获取、理解、掌握并应用专业知识和先进的研究方法。必须熟悉本领域的重要科研期刊,并能够跟踪最新进展;对相关的领域有基本的了解;会利用网络信息和重要的科技文献数据库,具备数据库检索和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处理技能;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2、科学研究的能力
能够正确地评价和利用已有研究成果,并较为独立地解决课题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发现有价值的科学问题;较为独立地设计并开展研究;能够进行基本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并形成结论。
3、实践能力
能够与他人良好地合作,具备一定的开展学术研究或技术开发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实验技能及组织协调能力。应该掌握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方法与技巧,包括对这些方法的原理、使用的必要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的良好的理解,
4、学术交流能力
需具备将研究成果顺利表达的能力,包括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展示其学术专长的学术交流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学术写作能力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5、其他能力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以及与他人沟通交流、协调的能力;身心健康,能够正确面对学术研究中挫折和困难。
四、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学位论文文字占正文总数的总复制比、去除本人复制比、去除引用复制比均低于5%,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
学位论文文字总复制比5%-15%(含15%)的,去除本人复制比5%-12%(含12%)的,去除引用复制比5%-10%(含10%)的,必须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学位点负责人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合格后,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
学位论文文字总复制比15%-30%(含30%)的,去除本人复制比12-25%(含25%)的,去除引用复制比10%-20%(含20%)的,认定为学术规范性审查不通过,原则上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生规范性审查,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统筹把握:①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一般抄袭剽窃的,则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术规范性审查;②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不存在抄袭剽窃则可以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学位点负责人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合格后,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
学位论文文字总复制比30%以上,去除本人复制比25%以上,去除引用复制比20%以上的,认定为学术规范性审查不通过,原则上延期一年重新申请学术规范性审查,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统筹把握:①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严重抄袭剽窃的,则延期一年重新申请学术规范性审查;②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一般抄袭剽窃的,则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术规范性审查;③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不存在抄袭剽窃则可以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学位点负责人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合格后,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在延期期间,学生不得申请学位,延期期满后才能再次重新申请。在延期期间,学生不得申请学位,延期期满后仅允许申请一次学位;若届时仍未通过,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若学生下一个学期为最后一次学位申请机会,学院可结合其培养进度、问题性质及整改可行性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允许其在论文修改后于半年内重新送审。
如学生因为学术规范性审查不通过导致延期,期满后再次申请学位,须重新提交论文,并完整履行全部学位申请流程。
认定程序:
对于检测报告中标记存在疑问或不符合标准的论文,将由学院组织进行人工审核。学院将基于检测报告提供的数据,结合论文的实际内容、引用情况以及研究背景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若学生对其论文的审查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诉。学院将成立专门小组对学位论文进行重新评估,并作出最终决定。
五、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
硕士研究生取得创新性成果,并通过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后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如下:
1、创新成果应该是具有学术原创性成果,单项创新成果只能归属于一名研究生,不得重复使用;
2、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所提交的创新性成果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
3、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及以上研究性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研究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研究性论文,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审等同于在本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成果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等同于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4、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与学位论文的内容一致,成果须已正式录用或在线发表(见刊)。
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若其创新性成果达到以下条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提前授予硕士学位:要求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至少两篇研究性论文,且其中一篇应为SCI刊物。
六、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规范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须是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或者合作完成的、较为完整的学术工作的总结论文应体现出硕士生在所在学科领域做出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硕士生已经掌握了较为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为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了较为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论文需表达准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格式规范、数据可靠、图标规范、结论可信。
硕士学位论文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与结论等内容。
2、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如实反映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研究工作;论文字数应不少于3万字;论文应阐明选题的目的和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价值;论文作者应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
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重点研究电子运动规律、电磁场与波、 电磁材料与器件、光电材料与器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电路与电子线路及其系统的科学与技术。本学科的研究内容包括:带电粒子、光子和电磁波的产生、运动、变换及其在不同媒质中相互作用的现象、效应、机理和规律,具体包括物理电子学、电磁场与波、电磁场与物质相互作用、电路与系统、电子线路等;在此基础上发现、发明和发展的各种电子材料、电磁材料、光电磁元器件、电子线路、集成电路,乃至集成电子系统和光电子系统,并开发相应的设计和制造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聚焦集成电路、光电子芯片等“卡脖子”技术,研究新型电子光子材料(如化合物半导体、微纳结构材料)、新型磁体(如交替磁体),开发高性能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及太赫兹器件;注重集成电路设计(模拟/数字芯片)、光电子系统(激光通信、光电检测)、微波/太赫兹技术(5G通信、卫星导航)等系统与应用技术研究;同时结合人工智能、生物医学、能源等领域,探索自旋电子学、谷电子学、智能传感等前沿方向,突破交叉领域,推动高精度导航、量子通信等颠覆性应用,支撑广播、通信、微电子、人工智能、雷达等高科技领域发展。
湘潭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于2001年获批物理电子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03年获批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获批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已形成一支具有一定实力的师资队伍,共有硕士导师3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16人。拥有“量子工程与微纳能源技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微纳能源材料与器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微光电与系统集成”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智能碳材料与先进传感”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湘潭大学-湖南芯力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科研教学平台。
主要开展基于碳纳米管的生医芯片及检测系统、敏感电子材料及其碳基传感芯片设计、语音/图像信号感知与处理技术、模拟/功率集成电路设计及其静电保护等领域的研究,与国家长期科技战略、当前重大战略需求一致。先进微纳敏感材料研发及传感芯片设计具有一定相对优势,通过承担军委科技委、国自科面上等项目,基于碳基材料的各类器件及传感器芯片研发取得成功。
结合本学科培养方案,通过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学术交流和科研训练等培养环节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阅与答辩等学位论文必要环节。具体详见《电子科学与技术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
1、学术素养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崇尚科学的献身精神、创新精神、开放精神和团队精神,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研究伦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3)具有较好的才智、涵养,对电子信息现象、理论和技术有兴趣,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兴趣和实践能力、学术悟性和语言表达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够以外语为工具,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2、学术道德
(1)追求求实的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崇尚学术诚信;
(2)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术规范,遵守国际学术规范和惯例;
(3)严格遵循引用他人成果的标注原则,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4)严格遵循具有学术贡献的学术署名原则;
(5)摒弃抄袭与剽窃、伪造与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做到学术诚信;
(6)严格执行国家及单位的保密制度,杜绝因学术公开而泄密事件发生。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可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工具性知识等内容。
1、基础知识
掌握坚实的数学、物理基础知识,包括高等代数、矩阵理论、随机过程、排队论、计算方法、数学物理方程、优化方法等数学知识;具备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基本知识;还掌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工程伦理、自然辩证法、信息检索、知识产权、管理与法律法规等人文社科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
2、专业知识
具有电子科学和技术宽广坚实的理论和系统专门的知识与实验技能,了解国内外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磁信息功能材料与结构、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等某一领域新技术和发展动向,并了解相关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与技术;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结合与本学科有关的实际问题进行创新的研究,能胜任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产业部门有关方面的教学、研究、工程、开发及管理工作。
3、工具性知识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现代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和工具,善于分析和解决实际应用与开发中的工程与技术问题,有较强的应用设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三、基本学术能力
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包括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等。
具备利用网络、资料库等搜索和整理文献的能力,能够从国际主要刊物中掌握本学科的前沿动态;掌握本学科具体某一个研究方向的核心知识架构体系,能了解该研究方向前沿和热点的知识动向,明晰待解决问题的实质,探究知识的前因后果;能利用本学科方向的核心理论,针对研究对象本质,选择或创新出合理的研究方法。
2、科学研究能力
具备学习、分析和评述前人研究成果的能力,能够在导师指导下研究本学科领域内有价值的问题;掌握扎实的电子仪器操作、设备测试等基本能力,具备对实验数据分析和总结的能力;具备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针对研究对象分析其本质,提出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方案。
能独立完成文献综述、开展实验设计、研究技术路线、分析实验数据所对应的电子学内涵、独立撰写学位论文、独立回答同行质疑和从事学术交流;能针对研究问题,进行理论推导分析,设计实验和实践操作验证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解决电子科学与技术实践中的问题。
能够利用现代多媒体信息技术、语言逻辑、中文和英文、书面和口头等与同行进行学术讨论和交流,表达学术思想和展示学术成果;通过学术报告、成果展示、学术论文、总结报告、研究基金申请等多种形式学习和提升学术交流能力。
成果完成时间: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所提交的创新性成果须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且属于电子学科或专业领域范围内的研究成果。
创新性成果: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1)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CSCD层次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研究性论文1篇;
(2)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并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1项;
(3)在本领域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其会议论文全文被SCI、SCIE或EI检索,且能提供报告证明和检索证明。
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SCI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研究性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中科院1区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提前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的科研成果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导师为一作,研究生为二作的,视同一作)。单项创新成果只能归属于一名研究生,不得重复使用。
遵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撰写须严格按照《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文件要求执行。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具有自己的新见解,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图表清晰、计算无误、标注规范、结论正确、层次分明、逻辑严谨、文字通畅简练。涉及保密内容的学位论文,应遵守论文保密管理规定。
(1)硕士学位论文的字数需达到3万字以上。
(2)硕士学位论文选题需紧密结合专业领域,体现学科前沿性,有明确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文献综述应全面分析国内外研究进展并提炼对研究的启示,引用文献不少于50篇(外文文献占1/3以上)。
(3)学位论文所做工作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技术难度,需体现扎实的专业理论和系统方法,实验设计需科学严谨、数据分析翔实、论证过程逻辑严密,展示独立科研能力。
(4)学位论文研究成果需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或新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5)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若学位论文内容涉及的科研课题是由多人合作完成,其学位论文内容应是属于本人独立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有关共同研究内容应加以说明。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0854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一部分 专业学位类别定位与发展目标
专业学位类别内涵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类别主要涵盖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控制工程、仪器仪表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专业领域及其相关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工程规划与实施、工程技术服务等。
电子信息技术涉及面宽,渗透力强,作为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国防建设、民用工业、高新技术等领域,以及日常生活,已成为我国的主要支柱产业。电子信息技术正在向高速化、绿色化、集成化、数字化、平台化、智能化、个性化等方向发展。微电子与光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传感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多专业技术相互结合、互为支撑的趋势日渐明显;同时更加注重电子信息技术与生物、纳米、认知等新兴技术的紧密联系和交叉融合,成为发展交叉学科与汇聚科学的纽带。上述涉及电子信息的诸多领域都有许多尚待突破的关键技术,成为制约我国创新发展的瓶颈,急需大量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专业学位类别基本情况
湘潭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设有集成电路工程(085403)、光电信息工程(085408)、仪器仪表工程 (085407)三个电子信息专业的下属领域。其中,“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于2010年获批,“光学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15年获批,2020年学校开始培养“仪器仪表工程”领域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集成电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专业也在2020年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中和仪器仪表工程一起并入“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硕士专业面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和完善素质教育与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目前拥有“微纳能源材料与器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微光电与系统集成”湖南省工程实验室、“量子工程与微纳能源技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智能碳材料与先进传感”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有“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国家级特色学科,拥有“微纳能源材料与器件”教育部科研创新团队和“物理与光电工程”湖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有多个湖南省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和学科专业平台。还与中电集团48所等国内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以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及湘潭大学优秀教师骨干组成的优质教师队伍。还聘请了多位企业和研究院所的高级工程师作为行业导师,为学生的实践训练和就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结合本学科培养方案,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需通过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要求;通过中期考核、学术交流和专业实践等培养环节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学位论文必要环节。具体培养过程要求见《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
第三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予标准
工程素养:能够熟练运用科学的思维和方法,掌握本类别相关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方法和技术手段,了解其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行业某一领域具有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能力,并能够胜任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
掌握坚实的基础知识,包括高等代数、矩阵理论、随机过程、排队论、计算方法、数学物理方程、优化方法等数学知识。具备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基本知识;还掌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工程伦理、自然辩证法、信息检索、知识产权、管理与法律法规等人文社科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
系统掌握电子信息某专业领域或技术方向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微电子、物理电子与光电子、微波光子、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新型信息器件、微纳机电器件与控制系统、电路与系统、集成电路、电磁场与波、通信理论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目标探测与成像、图像视频处理、无线电导航与定位、空间与海洋环境传输理论与技术、计算机体系结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信息安全理论与技术、云计算与大数据、虚拟现实、教育信息技术、控制理论与应用、检测技术、导航与制导、智能控制、系统工程、生物信息、机器人、人工智能基础、智能感知与模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知识表示与处理、机器学习、智能系统与应用、无人系统技术、光信息获取、显示与处理、光传输与交换、光量子信息技术、太赫兹技术、红外与激光技术、微纳光子学等。随着电子信息技术与其他新兴技术和领域的深度交叉融合,还会有更多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
三、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是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职业技术规范,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专业实践形式可多样化,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申请免修专业实践,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半年。实践环节可以专业实践类课程实验、企业实践、课题研发或案例研究等形式开展,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学校导师或学校与企业导师协商决定。实践过程中应定期对学生实践效果进行指导、评价和监督。实践成果应直接服务于实践单位的工程规划、工程设计、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生产组织与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四、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能够追踪最新技术发展趋势,理解、分析、综合国内外相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与知识的能力。能够通过阅读、检索、学术交流、现场调研等途径获取所需的知识了解电子信息某一领域的动态和热点,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工程实践能力
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相关规范,在电子信息某一领域或技术方向承担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与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能够在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时,善于运用创造性思维、系统性思维,勇于开展创新试验、创新开发和创新研究。
3、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联络、技术洽谈和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够在团队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并能高效地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和科技项目研发,解决项目实施或研发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五、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
学位论文文字总复制比30%以上,去除本人复制比25%以上,去除引用复制比20%以上的,认定为学术规范性审查不通过,原则上延期一年重新申请学术规范性审查,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统筹把握:①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严重抄袭剽窃的,则延期一年重新申请学术规范性审查;②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一般抄袭剽窃的,则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术规范性审查;③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不存在抄袭剽窃则可以对论文进行修改,经指导教师、学位点负责人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为合格后,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在延期期间,学生不得申请学位,延期期满后才能重新申请。在延期期间,学生不得申请学位,延期期满后仅允许申请一次学位;若届时仍未通过,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若学生下一个学期为最后一次学位申请机会,学院可结合其培养进度、问题性质及整改可行性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允许其在论文修改后于半年内重新送审。
如学生因为学术规范性审查不通过导致延期,延期期满后再次申请学位,须重新提交论文,并完整履行全部学位申请流程。
六、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
1、创新成果应该是具有学术原创性成果,单项创新成果只能归属于一名研究生,不得重复使用。
3、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核心期刊发表一篇及以上研究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研究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研究性论文,并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注:以第一作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审、以第一作者获得软件著作权、以第一作者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同于在本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成果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等同于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基本要求
1、选题要求
选题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和较好的推广价值,主题要鲜明具体,避免大而泛。选题范围可以涵盖但不限于: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国外先进技术项目的引进、消化、吸收、应用或再创新;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规划或研究;工程设计与实施;实验方法研究和实验开发;技术标准制定或其他。
2、论文形式要求
形式可为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报告或方案设计报告等。专题研究类论文应运用本专业领域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对研究专题进行系统科学分析、提出假设并开展实验或仿真研究,建立解决方案;调研报告应运用本专业领域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对所调研问题进行系统科学分析,采取规范的方法和程序,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并呈现调查结果,通过科学研究,得出调研结论,并结合结论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等;案例分析报告应对案例的全貌信息进行系统搜集、整理、处理并结构化客观展现,体现可读性,且运用本专业领域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对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报告应运用本专业领域专门知识、理论和方法对产品(作品)的构思设计、研发或创作过程、成果展示与验证等进行分析和阐述,应反映产品(作品)的构思、设计(创作)、校核计算和验证等的全过程;方案设计报告应对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技术方案、项目论证方案、技术研发流程方案、工艺方案等的设计背景、理论与方法依据、设计过程逻辑性、合理性及成果价值等内容进行的分析、阐述和论证。
五种形式的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详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3、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或报告撰写应符合科技论文或相应报告的写作规范,要求概念清晰,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表述流畅,图表规范,数据可靠,文献引用规范。工作量饱满,应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若涉及团队工作,应注明属于团队成果,并明确个人独立完成的内容
4、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深度,相关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字数应不少于3万字。学位论文中的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正文部分应综合应用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技术或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等,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鼓励取得高质量学术论文、发明专利以及国家、地方、行业或企业标准等具有一定创新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