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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代码:
电子信息0854
专业领域名称及代码:
集成电路工程 085403、光电信息工程 085408、仪器仪表工程 085407
制定单位: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授予学位类别层次:
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
适用学生类型:
培养方案版本号:
全日制
2025版(2026年修订)
一、学位点简介
电子信息硕士专业涵盖多个领域,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控制工程、仪器仪表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湘潭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设有集成电路工程(085403)、光电信息工程(085408)、仪器仪表工程 (085407)三个电子信息专业的下属领域。其中,“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于2010年获批,“光学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15年获批,2020年学校开始培养“仪器仪表工程”领域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集成电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专业也在2020年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中和仪器仪表工程一起并入“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硕士专业面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和完善素质教育与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目前拥有“微纳能源材料与器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微光电与系统集成”湖南省工程实验室、“量子工程与微纳能源技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智能碳材料与先进传感”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有“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国家级特色学科,拥有“微纳能源材料与器件”教育部科研创新团队和“物理与光电工程”湖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有3个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湖南省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基地、1个湖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学科专业平台。还与中电集团48所、长沙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由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湖南省传感器产业促进会/仪器仪表学会/光学学会专家以及湘潭大学优秀教师骨干组成的优质教师队伍。还聘请了多位企业和研究院所的高级工程师和研发总工程师作为行业导师,为学生的实践训练和就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电子信息专业以博学笃行为本,依托高质量专硕人才培养校企联合引擎,不断为电子信息高素质人才培养注入活力。已培养相关专业学士2100余人、硕士约800人,毕业生中涌现出多名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企业精英。学位点导师承担国家“973”项目、“86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国自科重点/面上/青年项目、教育部重大培育项目等100余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Nature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获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10余项,湖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二、培养定位及目标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将面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机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的需要,通过加强学科交叉融合,以电子信息理论为基础,面向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器件开发、仪器仪表研制、信息科学技术发展与材料科学等基本问题,围绕集成电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仪器仪表工程等领域的科学技术问题,与国内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的电子信息相关领域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具体要求为:
1.在思想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在业务上应掌握电子信息专业较坚实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必要的管理知识;掌握电子信息基础理论,以及能够解决集成电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和仪器仪表工程等领域问题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项目开发、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和工程管理的能力;能够承担解决光电信息工程领域及其相关技术中的工程实际问题。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较熟练地查阅本领域的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培养方向
电子信息专业是一个口径宽、覆盖面广、知识与技术密集的学科,覆盖集成电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仪器仪表工程等多个工程技术领域,是科技信息社会的支柱型专业。本专业学位硕士点主要专业领域有:
1. 集成电路工程:涵盖集成电路与系统,电子材料与器件两个研究方向。
集成电路与系统方向主要研究专用模拟集成电路、专用数字集成电路、专用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等电路设计,如ADC、DAC、DSP、芯片防护ESD、功率驱动芯片等;涉及传感器系统、信号处理系统、存储器系统等电路设计与实现。
电子材料与器件方向主要研究电子技术和微电子技术中使用的材料、器件及其在电子信息领域的应用,涉及敏感材料与传感器、光电探测器、压电/铁电、功率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等。
2. 光电信息工程:涵盖光电能源材料与技术、光电探测材料与器件和发光器件与显示技术三个研究方向。
光电能源材料与技术方向主要研究先进光电转换材料的制备和性能,及其在光伏器件、光/电制氢、光降解等光电新能源技术方面的应用。
光电探测材料与器件方向主要研究先进光敏材料及其在光电探测和传感领域的应用。
发光器件与显示技术方向主要研究纳米材料的电致发光和光致发光性能,及其在发光二极管和发光显示器领域的应用。
3. 仪器仪表工程:涵盖传感技术与仪器、智能感知技术两个研究方向。
传感技术与仪器方向主要研究半导体敏感元件开发、传感技术及其先进器件的设计、原理及应用,开展传感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光电检测技术、图像处理技术等方向研究。
智能感知技术方向主要研究人工智能及物联网技术,激光器及相关器件的原理、设计、构建及应用,测控系统模型的建立、分析与仿真,开展智能仪器系统设计等。
四、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四年。具体制度见《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五、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科研训练、学术与技术交流相结合的方式。
1.课程学习是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构建知识结构的重要途径。课程学习一般在校内完成,学位点深化校企教学融合,邀请行业高水平企业专家、工程骨干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工作,联合开设前沿技术、工程案例、校企特色联合课程。
2.专业实践是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采取集中与分段相结合的灵活方式,依托各类工程技术项目开展,与学位论文研究、学位实践成果培育同步开展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本学位点与中电集团48所、长沙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芯力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静芯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毂梁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爱协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分别与湖南芯力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时变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等三个单位共建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研究生配备高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产业导师,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和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与省内外多个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支持研究生开展联合培养和实习实践。
3.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可通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申请学位的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以应用研究型专题论文呈现。申请学位的实践成果应结合实际工程技术项目,主要以实体或工程形象展示形式呈现。
4.实行校企导师组负责制,推行产学研(校企等)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除配备本学位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外,同时配备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实务导师。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外实务导师参与课程、实践过程、项目研究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习阶段至少应修满30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3学分,培养环节7学分。
具体课程要求及设置见《湘潭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2026)》。
七、必修环节
(一)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综合评估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等方面,旨在确认其是否具备继续攻读学位的条件,并为学生提供反馈与指导,帮助他们调整学习计划和研究方向,从而保证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学习表现:检查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成绩,确保其完成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成绩合格且修满学分;对于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入学的学生还需补修相应课程并通过考核。
科研能力:评估学生的研究技能,例如实验设计、数据分析、文献综述等;根据学生的学位论文计划,评估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选题、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实施、初步结果等;查看学生到目前为止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奖项等。
综合能力:考查学生的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其他软技能。
考核形式:中期考核可能包括书面报告、口头汇报(答辩)等形式进行。
改进计划:听取导师、考核评委对学生的学习、科研工作和整体表现的评价和建议,帮助学生达到预期的进度,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和时间表,以帮助他们达到毕业要求。
具体按《湘潭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二)专业实践(6学分)
为使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选题项目紧密结合,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托工程,以参与社会调查、案例模拟、项目实习、科研实践等方式开展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导师组指导研究生制定《专业实践工作计划》,明确实践任务和考核要求。其中专业实践内容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所解决工程问题的成效。专业实践结束后,硕士研究生须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硕士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任务的情况和取得的专业实践成果等内容。考核合格计6学分。
(三)学术与技术交流(1学分)
本环节计1学分,具体形式包括:
(1)积极参加技术前沿讲座、行业研讨会、学术活动与会议,开展学术与技术交流。
(2)积极参加学术论坛,在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报告。
(3)积极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家级竞赛,以及教指委、教育厅组织的高水平学科竞赛(含选拔赛或校赛)。
学术活动考核由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提交的有关报告、材料并结合实际表现给出合格、不合格的评判。该环节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一学期完成。
学位申请前,研究生须要求完成以上必修环节。
八、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
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实践成果是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两种成果形式,硕士研究生可选择其中一种申请学位。
1.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聚焦本行业领域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前景,形成具有一定先进性或创新性、实践指导性或可直接应用或可为形成解决方案提供支撑的理论或技术成果,以应用研究型专题论文呈现,体现学位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承担专业研究工作或工程实践的能力。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术和技术规范性检测、评审和答辩等环节。其中,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和答辩须有企业专家参与。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是工程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方面的专业研究。选题应具有实用性,主题鲜明具体、可操作性强,符合伦理规范,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工程应用价值。
硕士研究生在第3学期结束前结合专业实践内容,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并提交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来源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主要研究思路、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研究进度计划、已有研究基础和条件等。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由至少3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位企业专家。
(2)中期检查
研究生开题之后,进行课题研究,并在第5学期结束前进行中期检查。学生填写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报告表格,由学位点统一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由3—5位具有硕士指导资格的教师对课题研究进展和研究计划进行审议与评价。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阶段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并对下一阶段的研究内容和工作计划进行阐述。中期检查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后续工作。
(3)学位论文学术和技术规范性检测
学位论文撰写应恪守科研和学术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建立良好学术风尚,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在学位申请前对拟申请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的所有毕业与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性检测。对于涉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界定和处理。
2.申请学位实践成果
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应聚焦工程实际需求,通过学位申请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具有应用性、先进性的成果,主要以实体或工程形象展示形式呈现。体现学位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运用科学方法、技术手段、人文和环保知识等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应包括可展示实体形式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书面形式。
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工作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期考核、实践成果展示与评价、评审和答辩等环节。其中,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实践成果展示与评价、评审和答辩须有企业专家参与。
(1)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
实践成果的选题应源于本行业领域的工程实际需求,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新颖性,鼓励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突破前沿工程瓶颈问题。申请学位的实践成果可以是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或者方案设计的形式,也可结合相关类别和领 域情况选用其他体现相关专业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硕士研究生在第3学期结束前结合专业实践内容,进行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工作,并提交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实践成果可行性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工程背景分析、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系统梳理、需求分析、拟采取技术路线、预期应用效益、研究进度计划、已有研究基础和条件等方面。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评审专家组由至少3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位企业专家。
(2)实践成果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须在完成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并实施一段时间后(即第5学期结束前),进行实践成果中期检查,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实践成果中期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成果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内容、下一步工作计划与预期成效等。实践成果中期检查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后续工作。
(3)实践成果展示及评价
学位申请人学位申请前须提交完整的实践成果验收报告和可验证成果(硬件/软件/标准类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的核心技术报告和成果先进性证明。学位点将组织实践成果评价专家组,对实践成果的先进性、功能和性能指标、创新性、应用成效及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并出具成果评价意见。成果评价专家组由至少3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 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位企业专家。
(4)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学术和技术规范性检测
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撰写应恪守科研和学术规范,严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建立良好学术风尚,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保证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质量,学院在学位申请前对拟申请实践成果答辩的所有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进行学术规范性检测。对于涉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践成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界定和处理。
九、评审与答辩
1.评审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安排至少2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审,其中包含1位企业专家。
学位论文应从论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及工作量,研究成果的价值及新颖性,专业基础及工程实践能力,写作水平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应从实践的背景及意义,实践内容及工作量,实践成果的实用性和新颖性,专业基础及工程实践能力,写作水平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3位本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包含1位企业专家。
评阅与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按照《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湘潭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达到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答辩,经校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
湘潭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2026版)
类别
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时
理论
案例学时
实验
实践
上机
口语
开课学期
开课院系
考核
方式
备注
线上
线下
公共必修课
7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M9991012
2
3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查
必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
M9991014
16
第一外国语
M9991015
3
48
1-2
外国语学院
考试
工程伦理
M9991018
课程组
专业必修课
9
科技论文写作
M0121036
各领域必修
集成电路制造技术
M0121054
8
集成电路工程领域方向必修
模拟集成电路设计
M0121055
24
电子功能材料与元器件
M0121051
数字集成电路设计
M0121056
高等光学
M0121057
光电信息工程领域方向必修
现代激光技术与应用
M0121058
计算光电子学
M0121059
自定
现代光学信息处理技术导论
M0121060
智能传感器技术
M0121061
仪器仪表工程领域方向必修
光谱信息技术
M0121062
智能控制基础
M0121063
无损检测技术
M0121064
专业选修课
≥5
半导体光电子技术
M0122053
各领域通用选修课
现代信号处理技术
M0122054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M0122035
集成电路工程微课程(限选)
M0122055
集成电路工程领域选修
深度学习与目标检测
M0122056
4
集成电路静电保护导论
M0122044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
M0122045
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
M0122057
生物传感器与现代医疗器械
M0122058
纳米电子学前沿
M0122059
新型传感器技术
M0122046
材料表征技术
M0122048
光电信息工程微课程(限选)
M0122060
光电信息工程领域选修
材料的光学性质
M0122061
光电子材料与器件
M0122062
光伏应用技术
M0122063
应用光谱学
M0122050
光学原理
M0122064
仪器仪表工程微课程(限选)
M0122065
仪器仪表工程领域选修
微纳电子学
M0122066
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
M0122067
嵌入式机器学习与接口设计
M0122068
光电探测技术与应用
M0122069
激光雷达技术及应用
M0122070
智能机器人技术
M0122071
公共选修课
包括人工智能基础、心理健康等科学与人文素养类、创新创业类等多个模块,由学校统一开设,并采取动态开放模式选课。
该部分应修学分2学分
培养环节
专业实践
6
3-5
学术与技术交流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