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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0 11:28:00 浏览次数:

退学处理决定书的文号:湘大教发20269

决定书内容:关于汤某余等10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学号:201905710530,陈艺贤物理学专业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湘大教发〔201721号)第条、第四十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陈艺贤同学作退学处理。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因多次联系未果,无法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时间为2026610日至202671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则视同送达。

特此公告!


湘潭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6610